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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海鲜加工广场短斤缺两被罚30万》消息冲上热搜,引发关注。说的是三亚市市监局通报一起欺诈消费者事件:涉事商户“三亚天涯彭进风海鲜店”作弊将海鲜称重塑料筐重量计入账单结算,存在短斤缺两的违法经营行为;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将涉事商户清退出场,对涉事商户罚款30万元;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全面停业整顿,罚款10万元。同时,该海鲜加工广场市场管理方已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。

作为个案,不法奸商短斤缺两不仅缺损商德,而且公然违法。当地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理所当然,不值置喙,不是问题。而此个案传递出的多重警示信号,才更值得多方反思。

据通报,接到投诉后,执法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,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。也就是说,相关监管是接到举报后的被动查处,属于事后补救性质的被动监管,而不是事前防范事中介入性质的主动监管。不妨试问,假如没有消费者举报,奸商短斤缺两问题会被主动发现吗?此问,难道不值得相关监管反思吗?

据报道,网名为“铁头惩恶扬善”消费者一行到涉事海鲜加工广场购买海鲜后,用自带秤具复秤时发现商家存在短斤缺两经营行为,随后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。不妨设想两点:其一,假如不是消费者对自己消费权益进行“复秤”,会发现短斤缺两侵权问题吗?进而假如不是消费者对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依不挠,会有上述查处结果吗?其二,现实生活中,又有多少如此认真较真的消费者呢?日常能否自觉关注和主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,显然值得更多消费者反思。

对海鲜加工广场市场管理方而言,假如日常相应监管责任到位,涉事商户作弊将海鲜称重塑料筐重量计入账单结算,实施短斤缺两违法经营行为会发生并得逞吗?再进一步诘问,本广场内撞到“枪口上”的商户出事了,其他商户中是否还有存在类似行为的“漏网之鱼”?这些疑问,需要市场管理方在海鲜加工广场全面停业整顿期间反思排查。

短斤缺两被罚30万,虽然只是发生于一时一地的个案,其他地方到底有没有类似情形?恐怕谁也不敢担保给出确定性准数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恐怕其他地方各方关注本案时,不仅只有围观看热闹,而更应将之当作一个警示信号,进而本着问题导向,从教育加力监管补位等方面反躬自省自查自纪,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在本地复制和重演呢?(陈庆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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